(通讯员 付晓洁 庄杏 匡宇晗)5月13日,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学习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唐建文主持。
唐建文介绍了此次学习会的主题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他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他表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院长肖北庚提出,“全过程”的“全”包括“主体、内容、范围、流程”四个方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实现最大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全”的核心要义。“民主”的核心在于选举产生国家机关之后国家治理的民主,使国家权力的产生与国家治理相适应,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选举民主和治理民主的协调发展。他表示,“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
与会成员就此次学习的主要内容展开广泛交流。
唐建文作总结讲话。他提出,全体党委委员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深刻领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明确方向、端正态度、用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促进法学院民主建设。
院正处级专职组织员陈胜国,副院长欧福永、耿自强,院党委委员喻名峰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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