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曦(bet356手机版唯一官网登录)
据《工人日报》3月18日报道,超龄农民工正在逐步告别建筑工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不少施工现场已经难寻60岁以上的农民工,甚至超过55岁的都极少。
不难看出,这项举措的目的,在于保护超龄工人安全,可以减少工伤纠纷问题,值得肯定。但是这样“一退了之”真的可取吗?
不少农民工常年在工地干活,尽管年龄增长,但体力尚足,且技术经验更丰富,将这些工人师傅清退,与将普通年轻工人清退没有区别,并且甚至会影响施工的细节质量;工地占据了这些工人大半辈子的时光,他们的衣食住行,甚至家中的经济来源,也许就靠其在工地干活,直接清退后,他们一时间也难以找到合适的新岗位,相当于“砸了饭碗”;同时,如果让这些工人都回家,由于没有生活来源,无形中也增加了其儿女的经济压力。因此,不能简单“一刀切”,以年龄为死标准全部清退。
笔者认为,对于年龄在55岁以上的农民工,可参考其外在身体状况、体检报告,判断他们究竟适不适合继续做相对劳累的工作,可根据其身体状况调整工作地点、难度;工地的物业、保洁等工作量和风险相对小的辅助性岗位,可以适当安排给被清退的超龄工人;同时,在职超龄工人的权益问题,不能因为清退而不管不顾。另外,室内装修等对身体和年龄条件不那么苛刻的岗位应扩大开放,吸引相关被清退的农民工继续就业。
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他们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尽管年龄见长,但是仍然为了生存苦苦打拼,不仅其劳动成果值得尊重,其劳动环境和安全条件需要保障,其务工需求也应得到满足。因此,下发“建筑业清退令”,“一退了之”不可取,应综合考虑,让“老有所依”不只是“依”儿女,也能够“依”自己的双手和社会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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